2025 年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纪律专项督查的情况报告范文根据市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纪律专项督查的通知》( 编办[2025] 号)文件精神,我局扎实了开展专项自查工作,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我局机构编制 8 人:行政编制 7 人,机关工勤编制 1 人;领导职数设定人数 5 人:局长 1 人,副局长 2 人,支部书记 1 人,纪检组长 1 人
下设 5 个股室:综合室、财务室、扶贫开发股、规划安置股和后扶股
二、自查工作情况 1、人员编制方面
目前实际在岗情况为:领导职数 4人(局长 1 人,副局长 2 人,支部书记 1 人);中层干部设置 5 个(综合室主任、财务室负责人、扶贫开发股股长、规划安置股股长、后扶股股长)
在编人员 19 人,其中:在岗正式职工人数共计 14 人(行政编制人员 10 人,工勤人员4 人),借调人员 3 人,聘用人员(驾驶员)1 人,大学生志愿者 1 人
2、条条干预方面
我局无下设机构,不存在通过划拨经费、项目审批等方式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等行为
3、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规定、机构编制权限和程序方面
自组建县扶贫移民局以来,人员调进、调出均由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安排执行,单位严格县委、政府人事管理规定,无权、也无理由超越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上下共同参加,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把关
一是严格把关,严肃自查,做到自查自纠全覆盖;二是仔细填报《机构编制纪律专项督查自查表》,不留死角,统计真实准确
(三)坚持程序和管理规定
严格借调人员管理规定,按程序具备了相关手续,过程合情合理
三、主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