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行业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 公司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因为甲方聘用乙方工作性质的特别性,双方共识并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于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的认定和处理: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或明或暗的形式到其他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不得违反《劳动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法》及甲方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关于同类竞争的禁止性规定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规定,不得将甲方各种商业秘密及商业信息泄露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从而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提供任何与甲方的营业范围信息或者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为业主和客户严守秘密,不得私下将业主资料告知第三方(即”飞盘”、”飞客”),不得以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本人)名义与业主、客户交易;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料及资源促成交易而将利益据为己有(即”做私盘")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或在获得最新情况时隐瞒楼盘信息
5、乙方明知或者应知其他员工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而一起采纳非法手段猎取、使用或者披露甲方商业秘密或者与他人合谋共同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即为共同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6、乙方若获悉其他员工有同业竞争的行为,应当主动向甲方汇报有关部门情况,甲方应当为乙方的举报行为保密
7、甲方可以扣留乙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猎取的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资料,乙方应当无条件返还
8、对乙方违反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将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甲方有权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强制措施
对乙方拒不履行义务,继续实施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视为新的违法行为,应当有工商行政部门从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将乙方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乙方有上述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