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实施方案模板 为全面、科学、准确的考核评价全县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特别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引领工作方向,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教育内涵进展,特制定《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为手段,大力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推动教育事业全面进展。 二、考核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考核内容的设置力求科学合理,既注重全面,又突出重点,真正发挥考核的牵动和引领作用。 (二)可行性原则。立足便于操作,便于考核,考核指标全部量化,考核过程现场写实,结果验证直接明了真实、准确反映学校工作情况。 (三)公平性原则。坚持全程公开、公示,消除人为因素,力求客观真实,切实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县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特别教育学校和乡镇中心校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考核内容为党建工作、教育教学、均衡进展、财务与资助、老师管理、安全管理、综合工作、加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210 分) (一)党建工作(30 分)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3 分)。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半年支部书记讲一次党课,并有讲课材料和影像记载。每学期内,“三会”每少一次扣 0.5 分,没有支部书记讲党课材料或影像记载的扣 2 分,扣完 3 分为止。全年没有支部书记讲党课材料或影像记载的,视为支部书记未讲党课,党建工作不得分。 2、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1 分)。按要求时限和程序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党支部书记要进行述职并仔细组织党员开展评议。未根据规定时限每延迟一天的扣 0.2 分,无述职报告的扣 0.5 分,无党员民主评议票的扣0.5 分,扣完 1 分为止。 3、法律规范健全党员活动室(1 分)。要设专用或兼用党员活动室,设立党建工作图版、多媒体设备等必要设施,学期工作计划、党员名册、积极分子名册、党组织分工等基础材料法律规范齐全。每学期内,无多媒体设备扣 0.2 分,无党建图版扣 0.5 分,基础材料每少一项扣 0.2分,扣完 1 分为止。 4、党建活动开展落实(3 分)。每学期内对党委布置的党建活动,要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方案,并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