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管理制度1
井口棚内常常保持清洁,井口周围 5 米内不准有任何杂物,该下井的工具材料按制定的地点堆放整齐
井口棚内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井口及井筒工作人员严禁在井口戏笑打闹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上下井人员要服从上、下把钩工及信号工检查及指挥,要佩戴矿帽及保险带,喝酒或精神不正常者,一律禁止下井或在井口附近逗留
井口棚内严禁吸烟,井口棚外 20 米外严禁烤火及放置一切易燃品
吊桶乘人规定:2
0m3 吊桶不超过 10 人,1
5m3 吊桶不超过 8 人,1
0m3 吊桶不超过 5 人
吊桶上、下的信号规定:一停、二上、三下、四上人、五慢走钩
外来人员下井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调度室签发,由专人带领方准下井
任何人不得与携带炸药、雷管的工作人员同时上、下井
除信号工外,任何人不可代替信号工打点,无合格证者不准单独作业
吊桶装载物体、矸石均应按规定办理,吊桶内严禁人料混装
有意违犯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