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答辩状格式 一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答辩状范本,对需要答辩的人可以借鉴一下。 交通事故答辩状范本【1】 答辩人:李 X、男、43 岁、汉、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答辩人:王 X、男、24 岁、汉、住北京市海淀区 答辩人因王 X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原告诉求一的赔偿额部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请法庭对诉讼费的承担依法判决。 事实和理由: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答辩人的责任认定错误 1、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20xx 年 10 月 25 日 06 时 40 分,在海淀区北四环路主路中关村 1 桥,答辩人李 X 驾驶宝来牌轿车(京 G6XXX)由西向东正常行驶, 适有李 XX 驾驶骐达牌轿车(京 JTXXX)同向行驶至此,骐达轿车(京 JTXXX)前部与宝来轿车(京 GXXX)尾部发生碰撞, 致使宝来轿车(京 GXX)的右前部将进入四环主路站在隔离设施一侧行车道上候车的张 X、王 X 撞到,发生交通事故。 事实见: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交通事故现场图及现场勘查笔录。 2、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及调查情况 事故认定书查证核实:“答辩人李 X 体内酒精含量为 0mg(毫克)/100ml(毫升),宝来轿车(京 GXXX)已按规定定期检验,经人工检验,该车整车制动有效,答辩人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 ”可见答辩人不存在任何不当驾车行为,所驾车辆也不存在任何事故隐患。 3、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错误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中认定:“李 XX 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使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实行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因此负主要责任。 答辩人李 X 架车未确保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操作法律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因此负次要责任。 事故认定书在事实认定中并不存在答辩人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根据操作法律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行为, 相反,所查证事实都明确答辩人不存在任何不当驾车行为,所驾车辆也不存在任何事故隐患。 对答辩人来说不存在任何过错,纯属一场意外事故,应确定无责任。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