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实验中学高中政治必修二教学设计:1.2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课题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第二节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课型新 授 课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 (1)识记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及政治性义务的内容。 (2)把握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 (3)把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4)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5)对公民政治性义务的理解。2、能力目标: (1)联系实际,结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来说明为什么其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联系实际,结合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及原则,分析说明权利与义务的辨证关系。 (3)培养学生的权利观、义务观,能够运用理论分析现实生活中的问题。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辨证统一观点感悟; (2)引导学生处理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3)促进学生进一步了解身边的政治生活,做到积极参与政治生活。(4)爱国主义情感渗透。重点难点重 点 (1)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及政治性义务的内容。 (2)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 (3)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难 点 (1)把握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 (2)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课时1 课时环节教 学 内 容 设 计教学方法及备注导入复习复习导入:国家的产生、国家性质和本质是什么?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 国家活动虽然是一定阶级意志的体现和维护,但任何国家的活动都必 须有本国公民的参与,国家与公民之间形成一定的法律关系,从法律上讲,国家与公民应实施哪些责任?公民应履 行哪些义务?这是本节课要研究的问题。教学工具:传统教学工具(黑板、粉笔)和多媒体课件。环节教 学 内 容 设 计教学方法及备注讲授新课环节 思考:结合图片和文字说明,生活中有哪些政治权利和义务?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 公民依法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