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 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借贷合同纠纷答辩状【1】 答辩人:彭子富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78 年 06 月出生 地址:xxx 电话:xxx 被答辩人:周言稳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67 年 06 月出生 住址:xxx 答辩请求: 答辩人彭子富因被答辩人周言稳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诉请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 驳回原告周言稳诉请偿还从 xx 年 6 月 24 日至 xx年 9 月 2 日之间的利息; 二、 驳回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即借条上对利息没有约定的,出借人若主张该借款期间的利息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不支持。 具体到本案中,自从 xx 年 6 月 24 日至 xx 年 9 月 2 日,答辩人共向被答辩人借款本金人民币共计 950 万元,并且答辩人收到 前述借款;但是,在二者借款的合同中并未约定答辩人原该向被答辩人支付利息,有鉴于此,根据《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答辩人在 xx 年 6 月 24 日至 xx 年 9 月 2 日之间,不负有向被答辩人支付利息的义务,此其一;其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款,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据此可见,在本案中,在 xx 年 9 月 2 日即借款逾期后,出借人周言稳才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后的利息,且是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来计算。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求于法无据,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秉公处理,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 年 x 月 x 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 1 份 借贷合同纠纷答辩状【2】 答辩人:陈某,男,19 年 月 日生,汉族,住 省 县 镇号。 被答辩人:王某,女,19 年 月 日生,汉族,住 省 县 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所称答辩人因家庭生活用钱向被答辩人借款人民币三万元这一说法与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