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双文明建设 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制剂厂、泥浆站、讨论所、修保厂、特车队、生活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实行月累计考核,季度平衡兑现,年终总考核兑现的办法
第二章考核原则和内容 第四条考核原则 1、突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2、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与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
(效益工资为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 20%) 第五条考核内容 1、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 60%); 2、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 10%); 3、安全生产(占效益工资的 10%)
4、质量综合考核(占效益工资的 10%)
5、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占效益工资的 10%) 第三章考核标准 一、工资的考核发放 第六条公司在完成钻井工程技术公司季度承包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将核定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按月(季)分解后同五项考核内容挂钩考核兑现
第七条生产组织与管理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 85 分以上者,预拨 10%月度效益工资;当月得分不满85 分者,扣发 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八条安全生产实行月度挂牌和事故罚款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月度挂红牌者,预拨 10%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黄牌者,扣发 5%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黑牌者,扣发 10%月度效益工资
第九条质量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 85 分以上者,预拨 10%月度效益工资;75-84 分者扣发单位 5%月度效益工资;不满 75 分者扣发单位 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十条生产经营成果以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指标为基数,按月(季)分解考核
(一)供一、供二、泥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