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1 安全保证体系 1.1 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是本项目施工管理的重点,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生产副经理在安全员的配合下,主抓落实,对项目经理负责。 无工程事故和重大设备、人身损害事故。杜绝因工死亡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 0.3‰,年负伤率控制在 3‰以内,确保安全生产指标达国标。 1.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⑴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工作,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⑵ 实行安全责任制,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队伍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 ⑶ 参施人员进场前一律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严格根据施工法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在作业地点挂警告牌,严禁违章操作野蛮施工。 ⑷ 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安全交底以及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进行全方位安全监控,消灭安全隐患。 ⑸ 专职安全员要仔细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建立安全台帐,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及参施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⑹ 参施人员都要进行学习,积极贯彻上级颁发的安全施工文件、法律规范、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各专业施工人员都要参加专业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特别工种更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⑺ 施工操作人员佩带安全防护工具,现场操作人员戴安全帽。吊装作业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并有专人指挥。 ⑻ 技术交底单中有安全交底内容,保证施工人员安全操作。 ⑼ 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照明装置,以便施工,夜间施工设红色标志灯。 1.3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项目部经理:对工程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内部各部门人员职责分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项目总工:协助项目经理实施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对工程安全技术负责。 项目副经理:负责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施工生产;对工程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专职安全员: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计划、措施,下达安全交底单,监督执行劳动保护体系,完成安全生产记录。 工长:承担施工现场实施职能,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计划、措施。 技术员: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监督工作。 机械员:负责施工机械的使用前、中、后的全面安全工作。 施工生产工人:严格根据施工安全交底单的要求进行操作,对操作的安全负责。 1.4 安全保证体系 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2.1 安全技术措施 ⑴、安全人员均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