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规章制度 办事处规章制度(一) 一、考勤制度 1 、 工 作 时 间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日 : 每 天 上 午 9 :00~12:00;下午 13:30~18:00。 2、调休: A、每月可以调休四天,调休以月为单位计算,不可累计; B、调休两天以下(含两天)需提前两天申请,经办事处主任同意后进行调休; C、调休两天以上,需提前七天申请,经办事处主任同意后进行调休。 3、病假、事假 A、请病假或事假均需填写请假单(附件 1),病假则需附上国家正式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单或诊断证明。 B、每月病假累计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则扣除当月奖金的 10%;超过七天(不含七天)则扣除当月奖金的 20%;超过 15 天扣除当月奖金的 50%。 C、病假期间交通补助不予发放。 D、每月请事假不得累计超过三日,否则扣除当月奖金的 50%;事假三日以内,扣除当月奖金 10%。E、请事假需提前二天申请(特别情况除外),事假期间交通补助、伙食补助不予发放。 F、事假超过 30 分钟则开始累计,30 分钟以上 60 分钟以下按 1 个小时计算。 4、迟到、早退 A、凡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办事处活动或提前离去且又未请假视为迟到、早退。 B、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不足半小时以半小时计)扣款 10 元;迟到、早退 1 小时以上(半小时以上不足 1 小时以 1 小时计)扣款 20 元。 C、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 3 次(含 3 次)以上者,另扣除当月奖金 10%。 5、旷工 A、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没有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能以正常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又未主动联系公司都将视为旷工。 B、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三天交通、伙食补助以及当月奖金的 20%。 C、一个月累计旷工三天扣发九天基本工资,九天交通、伙食补助以及当月奖金的 100%。 D、连续三天旷工则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E、以上所有关于奖金的扣罚都是在“奖金分配”方案计算出应得奖金的基础上另行扣罚。 6、离职: 离职分为正常离职与自动离职。正常离职分为主动请辞与公司请辞。 A、主动请辞:试用期满后,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 15 日通知公司,经办事处主任及公司领导批准后,到期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员工的工资、补贴、奖金等其它收入计算到离职当日,离职三日内一次性发放。如员工提出辞职到实际离职不足 15 天,但在 7 天以上,扣 7 天工资、补贴、当月奖金;如员工提出离职到实际离职不足 7 天则扣发半个月的工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