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教学行为常规 (一)教学行为的八个特征 何谓教学行为?人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与理解,素来见仁见智、各言其是。我们运用系统原理来分析这一现象,可以看出,教学行为不是简单的教学形式、手段、方法和技能的构成体,而是一个包括教和学两个动因在内的结构复杂的、内容丰富的目的性行为,是由行为主体(教师和学生)以及与行为主体相联系的起着直接与间接作用的因素所构成的、在动静交替转换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一种行为。在其构成上包括两个层次:其一,就是直接显示结果的行为,如教学语言、教学组织、板演示范、实验操作、表情姿势等。从现象上看,这种行为有很大成分的无意性(多是有意后行为)和不自主性。这种显性行为可以在教学评价中直接认知和把握。其二,是情感、意志、道德、价值观、潜在能力和个性等多种因素综合而成的一种态势,在行为上表现出较强的意识性、稳定性和自主性。这种内在的行为在教学实践活动中显得扎实而专一。在教学中,只有当内在行为全部投入时才能产生教学效益。因为它具有内在的、强迫的力量,迫使教学行为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并不断对行为进行调整和修正。如果忽略了内在行为在教学实践中的作用,教学效益是不会得到提高的。淮阴市教科所戴国忠老师从教学行为的性质、结构和功能上总结了这样一些特点:(1)目的性教学行为是在对教学活动过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较强的目的性。教学行为目的服从于教学目的,是把教学目的中的众多因素进行内化并形成教育价值观的一部分,从而确立教学行为导向并集中体现于教学活动过程之中,是一种智能性行为。教学行为目的是与教学效益密切相关、协调一致的,教学行为目的越明确,导向作用越大,教学效益越高。(2)社会性从教学活动的属性上说,它是一种社会实践,教学行为也就因此带上了许许多多的社会内容。既是如此,教学实践就得按照社会实践的原则、规律进行,按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变换自己的行为,体现社会的真善美、反映社会的传统美德和文化,并从社会道德、社会审美的要求上改善这种行为,使之得以充分地社会化。(3)规范性教学行为是按照一定的教学要求而设计的。教学行为的规范性,一方面要求体现在动作、姿势等行为特征上;另一方面则要求行为主体应有正确的教学价值观和教学道德。在教学活动中科学地处理这两种行为要求的关系,并做完善的结合,教学行为的整体功能才有可能充分地发挥。(4)一致性教学行为是由许多种动静要素的综合体,教学任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