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签订《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是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治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
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介绍使用本合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治理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给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