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广阔市民朋友们: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来,市、区两级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
但春节期间,假如固守旧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就会造成新的大气污染,引起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
为落实市、区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广阔市民的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广阔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
从我做起文明过节
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党员干部带头抵制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中小学生积极倡议
广阔中小学生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春节期间不让家长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
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家长和邻居的工作,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
广泛宣传全民参加
市直、中省驻平各单位,崆峒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阔市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同时,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提倡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畅通举报严格执法
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