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规章制度通用版一、工作时间管理:1、正常上班与下班时间要按公司行政规定执行: a:____:____-----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鉴于外贸部门具有特别的工作时间原因,涉及到与国外买家沟通的时间差,外贸业务员会自己利用晚上工作的时间,工作晚了次日上班时间可以迟些,但原则上不能超过 10 点。无理由,或理由不充分未向上级申明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公司者,交行政部以旷工处理。二、部门行政管理制度:1、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2、不得上班时间内大声喧闹,闲聊影响别人的工作。3、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聊天工具可使用,如发现聊天现象者,重罚。4、不得在公司规定的办公区抽烟,发现者交行政部处理。5、不得上非法网站。如引起一切后果者由自己负责并交与行政部处罚。6、不得在上班时间与其它部门的员工闹意见及作非法举动,情况严重者交与司法机关处理。7、穿着要法律规范,不能与公司形象不相符与穿拖鞋上班。8、按公司行政要求正常进行打卡,写出门单等,无记录者一律按旷工或早退处理。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实行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9、按公司规定不得泄漏公司商业机密,如有发现交行政办处理。10、要遵守公司行政部所规定的公司员工准则。以上各条为外贸部门的基本准则,如发现情况严重者将直接交与人事部,则其退出本部门。三、部门请假管理制度:1、不得口头或电话进行请假,如特别情况事后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否则视为旷工。2、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交纳申请报告,三天内有部门经理批准。超过五天以上必须上报总经理申报批准。3、国家法定节日及婚假、丧假及产假或其它重大节日等,根据公司行政部门通知统一执行。4、未请假离开公司三天以上者一律按离职处理,三天以内按旷工处理。5、请假超过指定期限未回者一律通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假如不通知都按第四项执行。四、部门电话制度管理:1、不得在上班时间内拨打私人电话,特别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