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计划(一)程序简介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必须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计入学分,未参加或考核不合格不予毕业,参加社会实践的一般程序如下: 1.确定实践地点 个人或团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寻求实践地点。并到院团委开具社会实践介绍信。 2.参加形式 (1)组织小分队形式开展。要求每个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至少由五人组成,可跨年级、跨专业、跨院系组队鼓舞以地域为单位组团,至少要有一位指导老师带队,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实践活动。 (2)学生个人独立开展。一般应遵循就近、就便的原则在家庭所在地开展活动,特别情况需到外地进行实践的,需报请所在学院批准并征得家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一般可以开展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感知就业等实践项目。独立开展社会实践的学生要特别提高防骗、防抢、防意外损害、防食物中毒等防范和安全健康意识,并密切加强和家长的联系,需要离开居住地较远时应及时报告原由、行程及会见人。 3.制定实践计划 具体化:选定活动内容,确定实践课题和活动计划。 专业化:根据实践地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特点,充分发挥学科优势。 书面化:各实践团队和个人要制定详细实践计划 ,上报学院审核立项或备案。 4.开展实践 学生个人或各实践团队根据计划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 5.完成总结 个人或团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根据规定应撰写个人小结或团队总结材料,并力求将实践成果出版发表,进行各种途径地宣传。 (二)规章制度 1.社会实践是青年学生运用知识施展才华、磨炼意志的大课堂,是培育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实施大学生素养教育的重要途径。在校生参加社会实践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2.参加小分队的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过程中未经允许不得以学校或小分队名义进行义诊、社会调查等活动。 3.必须自觉服从所在单位、驻地团组织的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单位、驻地组织的有关活动,努力完成单位、驻地安排的各项任务。单独进行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在家庭所在地开展活动,特别情况需到外地进行实践的,需报请所在学院和家长同意方可进行。 4.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无特别理由不准请假,因病或特别情况不能坚持参加活动时,必须向带队老师办理请假手续,并报所在单位、驻地备案。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假期满后需及时向带队老师销假。 5.严格自律,在整个活动期间不擅离工作岗位,不擅自外出游玩;不单独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