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赠与的通用版合同关于奖学金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受赠人:为鼓舞广阔学生刻苦学习成为优秀人才,经赠与人与受赠人友好协商,由赠与人在受赠人处设立 奖学金,双方当事人为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捐赠目的赠与人在受赠人处设 奖学金,目的在于鼓舞学生全面进展,成为国家栋梁之材,造福于人民
第二条 捐赠金额赠与人设立 奖学金的基金为人民币十万元
第三条 捐赠金额的支付赠与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 XX 汇款至受赠人人民 XX 账户
受赠人应当及时进行查验
第四条 奖学金管理与发放1、 在 奖学金设立的同时,由赠与人与受赠人共同组成 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对该基金进行管理和发放
2、 奖学金的基金由受赠人负责在 XX 开设专门账户
每次定期储蓄________年,利息用于发放奖学金
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仍存入奖学金专门账户,基金总额达到设立时的 200%,可以将发放奖学金数额提高一倍
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亦再存入该奖学金专门账户,基金总额达到设立时的 300%后,全部利息均用于发放奖学金,奖学金数额相应提高
3、 奖学金每年发放一次,时间为每年____月份;每次奖励 名优秀学生,每人奖学金为 元
4、 奖学金发放标准凡获得 奖学金者必须符合下列标准:① 大学在校的专科生、本科生和讨论生;② 学习成绩优秀,其中专科生与本科生学习成绩须列全院(系)前五名,讨论生须有质量较高的论文发表;③ 品质良好,本学年内未有任何校际处分
5、 奖学金评定办法凡符合第四款所列标准者即有获奖资格
入围后,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入围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议,然后采纳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者,当场揭晓,并张榜公布
第五条 奖学金存续时间奖学金为永久性奖学金,受赠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条 捐赠的撤销有下列情形出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捐赠:1、 受赠人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不应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