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活动中心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活动中心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凝聚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学生会活动中心规章制度》,每位成员务必自觉遵守。 部门成员守则 1.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风校纪,提倡良好学风; 2.提高综合素养,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个人形象,维护学院学院学生会的整体声誉,并积极开展批判和自我批判,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3.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以“全心全意为广阔同学服务”为工作开展原则; 4.对各项工作做到分工合作,并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主动,按时按量完成,加强干部间的配合协作; 5.按时时出席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不迟到、早退,不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必须提前请假,并备齐有关手续; 6.开展各项工作前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工作完成总结经验与不足; 7.积极配合院、系、班以及各部门组织的活动,拓宽视野; 8.部门内与部门间加强沟通沟通,建立良好协作关系; 9.全体部门成员接受全院同学监督。 工作要求 1.部门成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以及部门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2.部门成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3.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主动积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4.严格落实执行活动厅管理条例。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于玩忽职守从严处理。 例会制度管理条例 1.根据部门具体情况,本部门每周召开例会一次,定于每周二13:00,地点定于院学生会办公室(1410); 2.会议纪律:每周部门例会,部门成员必须准时参加,自觉保持会场宁静,并且作好会议记录。不得迟到、缺席、早退,因故不能参加须提前请假,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3.会议要求法律规范、高效、简短、不形式化,充分调动积极性与工作热情。 4.会议具体传达院学生会一周工作安排即“上情下达”,并总结上周工作情况,“下情上报”,要求部门各个成员积极发言积极讨论。 办公室值班制度条例 1.为加强部门成员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方便咨询和工作安排,要求周日至周四每晚 19:00~20:30 安排 1~2 名成员在院学生会办公室(1410)值班; 2.值班人员要按时值班,及时签到,对于擅自不到者,给予相应处理,值班人员需举止得体,对来访人员热情大方。不得在办公室内嬉戏喧哗,不得吸烟。 3.值班人员要服从办公室人员安排负责打扫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