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度安全管理方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关法律法规,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我矿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及已有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全体从业人员都要为全年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作出最大的努力。第三条 对安全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应给予奖励,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第四条 本年度结束后的 1 个月内,矿要组织管理人员和部分职工对全年的安全工作进行仔细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目标。第二章 安全工作目标第五条 矿井在年度内完成生产计划,不发生重伤以上人身损害事故和二类以上机电设备事故,事故经济损失控制在 5 万元以内,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装备水平和从业人员素养,持续改善作业环境条件。第三章 安全奖惩办法第六条 为了充分调动全体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安全工作上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奖惩分明。第七条 奖惩以制定的安全考核项目为依据,与当月的安全检查、工程质量、工伤事故等量化指标挂钩。第八条 安全奖励基金的来源:安全奖励基金从斗煤销售收入中提取,每斗煤提 0.2 元,按实际生产的斗数计算出的总金额分月划入安全奖励基金。第九条 安全考核项目:1、重伤以上人身损害事故;2、重伤和轻伤;3、机电设备管理;4、通风瓦斯管理;5、防排水;6、提升运输及安全保护装置;7、采掘工作面管理;8、爆炸材料的贮、运、用管理;9、安全隐患整改;10、安全教育与培训;11、质量标准化管理。第十条 年度内达到下列条件的,给予安全奖励:1、全年无重伤以上人身损害事故和职业病病例;2、无重伤人身损害事故;3、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成绩显著。每台机电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保持清洁,井下电缆、电器设备设置合理,摆放整齐;4、井下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齐全有效,保持完好,局部通风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瓦斯管理符合规定,瓦斯检查未出现空班、漏检和假检,符合“三对口”的规定;5、采掘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全措施及时落实,生产未受影响;6、运输设备常常保持良好状态,防护装置齐全,运行信号完备;7、盲巷和废巷及时密闭,质量符合要求,悬挂警示牌;8、井下放炮作业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