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定做合同工作服定做合同 签订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定做方(甲方):合同编号: 承揽方(乙方):合同履行地: 兹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加工定作服装业务,达成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产品名称 面料成分 工艺、款式描述 单价 数量 单位 总金额(元) 大衣(男款) 100%山羊绒 按中标样衣工艺款式 1598 元 56 件 89488 大衣(女款) 100%山羊绒 按中标样衣工艺款式 1598 元 21 件 33558 合同总价 (含税价) 合计人民币(小写):123,046 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叁仟零肆拾陆元整 注:1
按实际制作、交货数量进行结算
采纳制圣凯诺商标
3、本合同内服装类标的物由承揽方原厂生产,不得由分厂或转包第三方生产
4、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
5、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二.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1、根据国家标准并参照样品及量体记录为检验依据
2、乙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3、乙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乙方标书要求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
乙方交货时,甲方安排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按索赔事项处理
4、货物验收报告应由甲方签字盖章并作为支付凭据
三.包装要求:按有关法律规范包装,每件服装单独包装,应配防尘袋,在包装袋显著位置贴上标签,标签上写明单位、部门、姓名、尺寸,按员工所在部门分别装箱并在箱体外部标明人员与箱内服装数量
四.提出异议期限:甲方如对乙方交付的货品质量方面有异议,应在接货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视甲方对货品质量无异议
五.交货时间:2025 年 12 月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