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实施方案各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区工商分局,市局各科室中心、队、各事业单位:为仔细贯彻落实 9 月 5 日中央扫黑除恶第 2 督导组与山西省委第一次对接会、9 月 7 日省委召开的全省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与省委第一次对接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 9 月 9日全省工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进展,取得实效市局党组决定,对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督导内容政治督导1、市局各科室、中心、各事业单位、各县(区)局、基层工商所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重点查看政治站位是否高,“四个意识”是否树得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是否到位
2、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省工商局、市工商局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3、各级各部门扫黑除恶组织领导、方法步骤、工作举措、督导问责是否落实细化
4、是否存在搞形式主义,以会议贯彻会议,就文件落实文件,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现象
(二)问题督导1、建立督导谈话制度,逐级开展督导谈话
通过开展三级主要负责人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
对零线索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要实行提级督导谈话
2、坚持问题导向,查找薄弱环节
重点查找依托工商职能在五项业务工作方面进行涉黑线索排查存在的问题,推动各级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3、市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区)局、各基层工商所开展行业性专项重点治乱工作,针对市场监管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比如集贸批发市场、建材装璜市场、旅游市场)等容易被黑恶势力插手、渗透的领域是否全面推动专项执法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衔接
(三)责任督导1、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是否明确,扫黑除恶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要求履职尽责
2、将工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项任务是否纳入基层工商所网格化管理制度,职责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