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 泸水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试行) 殡葬服务业是一个特别的行业,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殡葬服务收费关系广阔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广阔人民群众普遍关怀的价格收费热点
为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有效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大力推动火化制度,革除丧葬陋俗,有效整治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维护丧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泸水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定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云南省定价目录(2025 年版)》(云发改物价[2025]814 号) 3 《云南省进展改革委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25]1774 号) 4 《云南省进展改革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25]673 号) 二、定价原则 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以成本调查分析为基础,根据非营利原则核定
制定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既考虑殡葬服务单位的利益,也统筹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既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又能弥补殡葬运行成本,促进殡葬事业的进展
三、定价范围 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
基本服务主要包括运尸(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其中,火化费属政府定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运尸费、遗体存放费和骨灰寄存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授权各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由民政部门提出方案,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具体收费标准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执行
其他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经民政部门同意,供群众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
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自主制定收费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