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听孙朝霞教授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穆棱市农拥幼教中心臧桂珍四月份,我有幸听了牡丹江师范学院孙朝霞教授的有关学校生损害事故的法律讲座,受益匪浅
为了预防和削减学校内同学意外损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同学健康成长,训练部特制定《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我认真阅读,知道可能引发校内同学意外损害事故的主要缘由有:课间同学追赶、打闹,同学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训练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平安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训练教学活动未实行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等,都会引发同学不行避开的损害
因此,如何应对校内损害事故、妥当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已经迫在眉睫
通过学习《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我有以下体会
第2页共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学习《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体会到,对于在校老师、同学人身损害事故予以妥当、正确处理,这不仅有利于维护老师、同学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也为学校实施素养训练,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老师、同学身心的全面进展,供应必要的保障
它不仅避开了家长和学校之间不必要的扯皮,让我们老师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教学质量,严抓训练管理和校内建设上
《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的出台,以法律的形式划定了同学事故损害的责任范围及其责任人,将学校、老师、同学及其监护人所负的责任明确,将有助于更妥当、更精确地解决处理同学在校期间遇到的人身事故损害,兼顾学校和同学两方面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学校生在校期间发生一些损害事故是在所难免的,但在事故的解决过程中往往要牵扯学校、老师太多精力和财力,并且学校往往要成为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而被推上被告席
不管同学在校期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学校担大头,这对学校而言是不公正的,因为学校成了事实上的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