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推动建设“清廉教育”打造“清廉学校”实施方案为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根据省委、市委建设“清廉浙江”“清廉 xx”和省委教育工委建设“清廉教育”“清廉学校”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在全市推动建设“清廉教育”、打造“清廉学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化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倡和树立教育系统的清廉之风。强化风险防控和执纪监督,以传播清廉价值理念为核心,以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推动依法治校,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二、总体目标到 2025 年,教育领域政风、校风、教风、学风明显改善,依法治教、清廉从教意识显著增强,教育系统基本实现干部清廉从政、老师清廉从教、学生崇廉尚洁、学校清廉高效的良好格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进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到 2032 年,全面实现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教育政治生态建设,教育系统广阔党员干部成为“清廉 xx”的标兵和楷模,在全省率先实现“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目标。三、主要举措(一)塑造清明政风,营造清廉高效的教育生态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市委教育工委和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每年年初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对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出部署。每年与直属学校(单位)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听取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清廉导向,大力发现培育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根据“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每季度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一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工作,讨论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精神,制定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