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学校传染病预防晨检、午检制度 为确保学生健康,在传染病情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宽阔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校长为本校老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和卫生员具体负责落实
二、学生每天早上、下午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检查,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并将学生健康情况汇总
各班主任每天上午 7:50,下午 1:50 分别清查班级到校人数,及时将因病缺课学生情况填写在班级晨检、午检表登统计上,分别于当天上午8:30,下午 2:30 以前送报卫生员处
每天早上 9:00、下午 2:30 以前卫生员将一日两次检查情况向分管校长或校长处进行汇报
三、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学生中有发烧(体温超过 37
5℃)、头痛、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腹泻或呕吐等症状时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学校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将患者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
对发热、咳嗽的师生,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对发现传染疾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7 天
各班主任要对发热、咳嗽的学生情况进行追踪,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并将患病学生情况及时报学校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如有疫情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再由学校逐级上报
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XX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