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机关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机关经费管理使用办法1、人大常委会领导接待费、差旅费(1)根据县财政预算安排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年度人均接待费、差旅费标准,结合人大机关实际,合理安排费用额度。(2)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费、差旅费在指标内包干使用。(3)包干经费实行月结月报制度。除尘滤布票据常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自签字后交办公室履行批核手续。办公室对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包干经费分别建立台账,定期报告使用情况。(4)包干经费超支自付,节约部分按 50%奖励。2、委员会工作经费(1)县财政预算安排各委员会(含讨论室,下同)年度工作经费,由各委员会包干使用。(2)委员会经费支出须符合县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各委员会发生的有关接待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3)委员会工作经费报销,须经各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办公室履行批核手续。办公室为各委员会单独建账,定期反馈使用情况。(4)委员会经费超支自付,节约部分按 50%奖励。3、代表活动经费、预算审查经费(1)代表活动经费用于代表活动、培训等与代表工作相关的各项支出;预算审查经费用于与预算审查工作相关的各项支出。(2)代表活动经费、压滤机滤布厂家预算审查经费的支出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常委会分管主任签字交办公室履行批核手续。(3)办公室对代表活动经费和预算审查经费分别建立台账,定期通报使用情况。4、公共经费(1)公共经费是指常委会领导、各委员会包干使用经费、专项经费外的办公室支配的经费。(2)公共经费的支出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从紧安排。(3)办公室对公共经费的使用按月结算,定期通报经费使用情况。附送:机关经费管理暂行制度机关经费管理暂行制度机关各部门:为加强我区机关经费管理,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运转,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管委会机关是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其预算编制、会计核算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二条、机关经费包括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财政拨款包括财政安排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以及上级下拨的各项专项经费、业务费、开办费等。预算外资金包括有关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基金和各项附加费收入的提成、手续费、利息返还、数额较大的奖励款、其他收入等。第三条、机关各项经费支出要根据 量入为出、略有节余 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第四条、严格审批制度。机关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