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篇一:村干部五项制度 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述廉对象为村“两委”会干部,时间为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工作在镇纪委的指导下,以村为单位进行。 二、参加人员:党员、村民代表、村支部、村委、监督委成员参加。 三、工作程序:先由村“两委”干部在认真回顾总结一年工作的基础上写出述职述廉报告,再召开述职述廉会议公开述职述廉,接受与会人员质询提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结果运用:镇纪委负责收集与会人员对村“两委”干部的满意度测评情况,作为镇党委对村两委干部考核的一项依据,对于满意度低于 60%的村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发现有违纪问题的,由镇纪委立案查处。 五、对测评结果,由镇纪委逐人反馈,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述职述廉文件资料,要统一整理归档。 基层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制定本制度。 二、村党支部、村委会、党员、干部,受聘任担任集体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有关住房方面的情况。、 1、营建私房:建房地点、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用途及原因,土地使用及审批手续,资金及材料来源,动用人力和车辆的情况。 2、买卖房屋:所买卖房地点、面积、用途及原因,资金来源,买卖房屋价格及纳税情况。 3、出租房屋:房屋的地点、面积、产权归属、出租的原因、起止时间、月租金数额、承租方情况。 (二)本人参加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包括请客人数、客人身份、花费数额、动用车辆数和出车单位、收受礼品、礼金数。 (三)本人婚姻变化的情况:离婚的原因、原配偶的身份、职业及以离婚态度、有关部门的意见、再婚的有关情况。 (四)计划生育、收养子女方面的情况:计划生育二胎指标及收养子女申报的原因、所涉及的有关政策和有关证明,主管部门的意见。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查处机关、原因、时间、事情经过、处理结果、本人态度及配合情况。 四、镇党委、政府及纪委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同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把、管理和监督党员融为一体,提高党员素养、发挥党员作用,特制订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