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承包工程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具体工程数量表见附件一)。第二条工程价款1、本合同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215;元(以下简称“暂定工程价款”)。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最终工程价款以甲方认可的验工计价为准,甲方应当依据双方签认的具体工程数量根据国家邮电部颁布的《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验工计价(以下简称“最终工程价款”)。3、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215;日内向乙方支付暂定工程价款的30%,即人民币 215;元;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工作后,甲方应当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15;日内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最终工程价款,已支付的暂定工程价款等额折抵最终工程价款。第三条工期1、开工日期:2、竣工日期:3、本工程的竣工日期以本工程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日为准,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直接扣除最终工程价款的 215;%。第四条工程质量1、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各种相关规则、法律规范、标准和要求等进行,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标准。2、乙方施工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当经甲方签认,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凡本工程中出现质量不符合标准需返工的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工程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日期之日起 215;个月,在此期间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五条竣工验收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之前提前至少 215;日安排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竣工资料与竣工验收报告。2、假如甲方在竣工验收时发现本工程存在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正并安排、通过甲方的重新验收,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假如乙方未按期进行修正并安排通过甲方的重新验收,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直接扣除最终工程价款的 215;%。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