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的存放、搬运、检查及使用安全规定一、目的 为加强对受压气瓶的安全管理,确保各类气瓶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神华国华西来峰发电厂综合生产部,与此工作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三、安全规定 1、一切易燃、易爆气瓶的放置地点严禁靠近热源,必须距明火 10m 以外,存放气瓶的仓库必须符合环保、防火、防油、防爆安全要求
2、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3、严禁与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一起存放
4、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严禁将气瓶存在日光曝晒的地方
5、气瓶的检查:接收气瓶时,应对所接收的气瓶进行逐只检查,不得接收具有以下特征的气瓶: a、气瓶没有粘贴气体充装后检验合格证的; b、气瓶的颜色标记与所需的气体不符,或者颜色标记模糊不清,或者表面漆色覆盖在另一种漆色之上的; c、瓶体上有不能保证气瓶安全使用的缺陷,如严重的机机损伤、变形、腐蚀等; d、瓶阀漏气、阀杆受损、侧接嘴螺纹旋向与所需要的气体性质不符或螺纹受损的; e、在氧气或氧化性气体气瓶上或瓶阀上有油脂物的; f、气瓶不能直立、底座松动、倾斜的; g、气瓶上未装瓶帽和防震圈,或瓶帽和防震圈尺寸不符合要求或损坏的
6、入库的空瓶与实瓶应分别放置,并有明显标志,如有必要可对空瓶进行标识
7、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不得与其它气瓶混放
8、搬运气瓶时严禁抛、滚、滑、翻
近距离移动气瓶,应手盘瓶颈后转动瓶底,移动距离较远时,可用轻便小车运送
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不准用气瓶做支架
9、必须保持气瓶的漆色和字样符合规定;气瓶必须保持洁净无任何油污;瓶帽及防震圈必须齐全;气瓶无裂纹凹陷现象;使用时瓶内留 0
05MPa 的余气
10、氧气瓶和氧化性气体气瓶与减压器或汇流排连接处的密封垫,不得采纳可燃性材料;乙炔发生器及管道接头禁止使用紫铜或含铜量超过的铜合金、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