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1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xx〕43 号)和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xx〕54 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仔细部署,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 50 人以上或 200 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3 月 3 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xx〕54 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超市、大饭店、招待所等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超市二楼仓库疏散通道被堵,超市疏散通道标志不易引起注意,位于市场三楼的招待所疏散通道未开,超市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不足等,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家超市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招待所则责令其停业整改。共组织检查组 12 个,出动检查人员 76 人次,检查单位 51 个,发现火灾隐患 7 处,整改火灾隐患 3 处,提出防范措施 12 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xx〕54 号)下发后,我局组织五个检查小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 50 人以上或200 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126 人次,车辆 26 台次,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56 家。 通过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存在的问题有: (一)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有的经营场所无任何消防设施。 (二)有的虽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安装了消防安全设施,但缺乏养护,造成双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以及部分喷淋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如百姓超市。 (三)有的吊顶使用易燃装修材料的扣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微利超市。 (四)有的缺少消防设施,且设置不合理,无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和安全疏散标志等。 (五)有的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疏散通道被商品或杂物占用现象严重。 (六)有的电器线路布线不法律规范。 二、主要做法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召开相关分局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省及市政府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分局负责人为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分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