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赁按房地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情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合同期满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1 乙方已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