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乐中学论辩社章程第二条 组织性质 清乐中学书画社是学生实现发扬书画艺术特色,弘扬书法、绘画艺术文化魅力,并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的全校学生兴趣爱好社团
第三条 宗 旨 清乐中学书画社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全心全意为有书法、绘画等兴趣爱好的同学创立一个展现自己的舞台,发现学生特长,反映学生兴趣,参加学校的学生活动,促进学生在书法、绘画等诸方面全面开展
第四条 本社的任务是: 〔一〕坚持以发扬学生书画特长,组织引导学生开展活动,以书法、绘画为特色,开展同学们的书画优势
〔二〕协助参加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社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的活动,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养和道德水平,建设社社主义精神文明
〔三〕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协助学校制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气氛,制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加强同其他学校社团的联系与交往,到达扩展学生活动范围,陶冶情操,开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第五条 活动原那么 清乐中学书画社根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为最高准那么,遵循校内法规,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开展社内活动,协助承办大型的校内活动
第六条 组织原那么 清乐中学书画社的组织原那么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凡成认本社章程,通过申请参加本社,经过本社批准均可成为社员
书画社社员为本社团体社员
〔二〕社员对书画社工作具有批判、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社员对社团其他成员具有监督、建议和批判的权利
〔三〕社员有参加书画社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并有享用书画社提供的允许的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四〕社员有向书画社反映,或通过书画社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社员在学习、工作、社团活动等方面问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