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扫墓防火通知范文 1.清明节扫墓防火通知范文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 近期,全县气温迅速回暖,风力加大,森林火险等级持速走高。据气象部门预测,3 月下旬到 4 月上旬,全县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森林火情等级较高,特别是清明节临近,踏青旅游、传统祭祀、农业生产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式相当严峻。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仔细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狠抓落实,实行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二、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各镇在清明节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实行播放电视广告、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示牌、发送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基本知识及森林防火正反典型案例,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控火源,消除火险隐患。各镇要将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对特别人群要加强监管,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关键时期,在主要进山口和易发森林火灾等重点地段,要根据“七个一”标准,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和车辆检查、宣传,坚决杜绝火源进山。 四、加强防范,做好应急处置。各镇要制订和完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要准备好扑火机具,组织好应急队伍,紧要期内,应急队伍要实行统一宿舍,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快速有效处置,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五、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镇要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规定,保证信息畅通。在清明节期间,实行森林防火工作日报制度,各镇每日 16:30 分前要向县森林防火值班室(0551-87322634)报送当天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xxx 指挥部 20xx 年 3 月 21 日 2.清明节扫墓防火通知范文 各村(居),各中小学,各镇直单位: 冬去春来,随着气温升高,春耕生产等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用火急增,加之清明将至,扫墓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