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火车站货场出租合同甲 方: 乙 方: 签约时间: Word 模板 A4 打印 标准格式 可随意修改火车站货场出租合同出租人(以下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在南宁市银海大道和玉洞大道交汇处的、广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市场的货场、铺面租赁给乙方从事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租赁货场、铺面的位置、面积、用途(一)乙方承租甲方自编号为的货场(土地),面积为平方米
(二)乙方承租甲方自编号为的铺面,面积为平方米
(三)乙方承租的货场、铺面用途为
若需要办理相关经营手续的,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支持
办理手续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租赁的货场、铺面实行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五)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起租日自年月日起,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每三年计为一个租期,共分四个租期(即首期、次期、三期和尾期)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一)租金按预付,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首期租金,租金单价:货场为元/月
㎡,铺面为元/月
㎡;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次期租金以首期租金标准为基数,增长%;三期租金以首期租金标准为基数,增长%;尾期租金以首期租金标准为基数,增长%
(二)租金支付为方式;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前,以后租金的支付时间为月日前支付
因特别情况不能按时支付的,最迟不能拖欠30 天,否则,从宽展期限届满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三)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租金后,应在 3 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发票
第四条其他费用(一)水、电费按实际使用收取
(二)水、电费收费标准按国家收费标准及适当损耗率收取
(三)水、电费按月交纳,每月日前交清上月水电费
(四)因租赁经营而必需的清洁工作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