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信用卡动产质押合约(标准版合同模板)甲 方:** 单位或个人 乙 方:** 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签订地点: ** 省 ** 市 ** 地 牡丹信用卡动产质押合约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信用卡提供质押担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牡丹信用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项下因牡丹信用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本息、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质权的费用
上述债务的担保以质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依次为利息、费用和本金
三、甲方出质的财产由本合约项下的质押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一〕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提供质押担保;〔二〕甲方确认对质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出质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三〕如实说明质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四〕将质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移交乙方占有;〔五〕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甲方转让质物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财产转让所得价款存入工商银行,存单作为质押
若乙方认为甲方已处分出质财产所得价款明显低于该财产的价值,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