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政府间借款合同范文合同编号:甲 方:(出质人)身份证号码:住 址:(户籍所在地)电 话: XX 编码:乙 方:(质权人)法定代表人:地 址:电 话: XX 编码:甲方同意将其有权处分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资产作为质押物,向乙方申请借款
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借款事项1
1 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1
2 借款期限: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 综合管理费率:(1)计费方法:按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0 天计算
(2)计算公式为:综合管理费本合同规定的费率 215;借款金额 215;实际占用天数
(实际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开始计算)1
4 借款利率: (计息方法同上)
5 借款期不足____日的,按____日收取有关费用
6 甲方将其在 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 和对应的上海股东账户 深圳股东账户 提供给乙方,用于监管和在必要时处分质押物,乙方提供资金供甲方使用并进行监管
第二条 质物2
1 甲方用作质押的资产是指在上述账户内的证券交易所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国债、以及资金(以下统称证券)
用于质押借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监管账户内以下几种股票不作为质押物:(1)上________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2)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3)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2 甲方账户内的自有资产市值 万元(包括股票和资金),甲方将其中的 万元资产质押给乙方,质押率为 %
甲方并授权乙方对该账户进行监管,乙方监管资产总额为 万元;(1)质押率借款本金质押证券市值 21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