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分包内容: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青 岛 市 建 设 委 员 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电气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项目电气工程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订立本劳务工程分包合同,以便共同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工程内容:图纸范围内所有电气部分的施工以及施工现场围挡内所有临时用电安拆及日常维护二、承包范围1、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不包主料方式承包(乙方包人工、辅材、机械,详见第二、2 条)。2、甲乙双方提供的材料及工具:甲方提供的机具材料有 电气工程主材( 主辅材按 2025 消耗量定额规定或双方另行协商作为合同附件)、现场临时用电材料、 塔吊、塔吊照明设备、钢 丝绳、卡环、标识牌、宣传牌、警示牌、宣传标语、警示标语、机械操作规程牌;除此之外所有辅材、小型机械、工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均由乙方提供。3、工程质量验收:依据施工图和已完成的合格实物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程验收以工程监理、项目质检员、项目经理的验收意见为准。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施工内容:(1)照明系统:管路预留、预埋、穿线,灯具、插座、开关、配电箱、电度表箱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2)动(电)力系统:管路及套管预留、预埋,电缆桥架安装,线缆敷设,配电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3)弱电系统 (电视、电话、宽带网):管路预留、预埋(含穿墙套管)、穿引线及管路清扫等弱电专业施工队伍以外的施工图纸内容。(4)防雷接地系统: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5)乙方完成但不仅限于以上工作,所有与电气工程(强、弱电)有关的工作均由乙方完成。(6)电气安装用脚手架的搭拆。(7)如施工范围界定不清的,解释权归甲方,乙方配合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但费用不予另计。(8)施工现场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所有临时用电的安拆及日常维护管理(临时用电所需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9)、其他方面必须完成的:a、各工种做到工完场清。b、二次配管、开槽、安装面板、灯具等等自身施工时产生的现场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站(堆场)。c、所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