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长廊管理办法科普长廊管理办法科普长廊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科普长廊的宣传和普及功能,确保科技宣传和普及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其真正成为我县科技宣传和普及工作的一个窗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宗旨、任务、目标 第一条 宣传和普及科技知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动科技进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前提,是民族强盛的基础
双柏县科普长廊建设的宗旨是:以传播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为目的,以弘扬科学精神为重任,用科学战胜迷信、愚昧和贫穷,把人民的生产、生活观念导入文明、科学的轨道
第二条 科普长廊的任务是:仔细贯彻科技兴县战略,加强科技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推动县域经济建设
第三条 科普长廊的目标是:通过宣传和普及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增强全民科技意识,在全县形成良好的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
二、职责范围 第四条 为加强对科普宣传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科技局局长任副组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卫生局、文体局、建设局、经贸委、广电局、科协等部门为成员的协调领导小组,确保各项科技宣传和普及工作的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科技局,由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科普长廊宣传和普及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 科普长廊由县科技局组织建设,压滤机滤布厂家其产权归属县科技局,县科技局受领导小组的委托,负责对科普长廊进行综合协调管理和维护,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保证长廊充分利用,发挥其宣传作用
第六条 科普长廊共设 20 个宣传栏,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宣传栏具体分配落实到各成员单位,由县科普长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宣传内容的制作
第七条 部门职责
各成员单位应把宣传栏作为本单位的窗口,充分体现行业科技进步,由部门一位领导负责,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