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二手房买卖合同 九大事项必须写清楚(标准版合同模板)甲 方:** 单位或个人 乙 方:** 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签订地点: ** 省 ** 市 ** 地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 九大事项必须写清楚 购房者在订立二手房合同前,对一些事项必须详加核实
包括:房屋的产权人是一 λ还是几 λ,是否都同意出售房屋;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房产面积和用途;房屋质量及规划情况;有无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被限制房地产权利;有无设定抵押等
专家提醒:见不到房东,最好不买房;即使见到房东,也一定要看对方的产权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
签合同时:9 大事项写清楚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以下 9 个事项不可或缺: 买卖双方地址、联系办法等,注明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家庭共有财产
房屋 λ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等情况;产权归属,房屋是否属于抵押房,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
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
交房时间和条件 ;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的分摊方式
Υ 约责任及 Υ 约金、免责等事宜
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纳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条件以及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禁止条款
专家提醒:直接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过户合同,可能会多支出一两千元的费用
成都市在二手房过户上有一个标准指导价,按此指导价核算出的过户税费(业内简称"过户费")要低于按成交价核算出的过户费
假如购房者不了解这一点,此部分的差价(即"税差")即归中介方所有,成为中介方利润的一部分,这也正是部分中介拒将发票交还买方的原因所在
但假如去交易中心直接签订过户合同,就必须按成交价支付过户费
签下不对等合同,咋个办 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