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作承诺书三篇工作承诺书 篇 1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进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xx 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法律规范及管理规定
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
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仔细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 5 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 10 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 3 倍处罚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