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双方货款月结付款协议书 采购方 (甲方) 供货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 法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签定月结协议,签定协议时,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必须互传。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协议所指产品,主要是指乙方现在生产:标准木工锯片,超薄合金锯片系列产品。 二、具体产品以当时定单为准,价格与产品以具体定单为准。 三、为双方长期合作签定月结协议,月结算定义为本月 日支付上月总货款。(例如 XX 年 12 月 15 日结算上月,即 XX 年 11 月 1 日到 XX 年 11 月 30 日的所有发货货款)。 四、货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转帐支付□开票客户必须使用银行转帐支付。 付款银行: 户名: 帐号 。 五、双方协商每月的 3 日~7 日为对帐日期(或者日期为 年 月 日为对帐日期),对上月产生的所有帐目(例如XX 年 12 月 3 日~7 日对 XX 年 11 月 1 日~11 月 30 日所发生的所有帐目)。对帐由双方指定部门完成,钱桦公司指定为公司财务部林经理负责。甲方指定对帐部门为: 六、双方对日常往来的单据都要签署确认,不得找借口推委。 七、假如甲方有支付困难,必须提前一个礼拜用书面通知乙方付款推迟,并告知具体付款日期,但推迟不得超过 10 天。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发货。并保留追溯甲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八、如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按时付款,乙方将取消其月结优惠,以后定单实行现金结算,并且是款到发货,假如为非标产品,则是款到生产。 九、保密条款 1、 兹就双方之间的共同合作,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其有义务不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该保密信息指由一 方向对方透露的,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名单、技术数据、产品构思、开发计划、职员名单、操作手册、加工工艺、技术理论、发明制造、财务情况和其他递交时约定为保密信息的资料(以下通称“保密信息”)。 2、 对于本协议中描述的保密信息,双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应当(1)以不低于保护自己保 密信息的程度(至少以合理程度)予以保密;(2)要求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3)在必要情况下,根据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3、对于以下信息,双方均免除保密责任:由公众通过合法途径获知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