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逃生救援系统的检查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项目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确保隧道掘进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交通运输部2025 年 4 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结合项目工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工程隧道工程掘进施工,逃生系统的设立指导及日常安全检查管理。 4.职责 4.1 隧道施工单位在隧道施工前,结合自身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救生通道、逃生管道、电子门禁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安全预警系统、电话报警平台、应急逃生路线灯视引导系统等逃生救援系统实施方案,确保逃生救援系统的安装完好和隧道施工的有序开展。 4.2 监理单位应对隧道逃生系统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批,是否按方案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情况书面上报建设单位。 5.逃生通道及救生管道的设置要求 5.1 逃生通道所用管材可采纳 φ800mm 的承插钢管,管节长度宜为6~8m,壁厚不小于 10mm,管节间可采纳直径大于逃生管道 10cm的套管连接,每端连接 1m。为保证管道承受坍塌体的压力,对采纳的材质管材,必须确保其承压能力和连接头的牢固,并经试验检测达到要求后,方可用于隧道中。 5.2 施工现场应根据隧道围岩、掘进开挖方式等情况备足管道和连接材料,除整节管道外,应同时备足 1 米、2 米、3 米短节管道、转接接头(135°)等。 5.3 管道须经加工方可使用,各单位可结合材质及现场实际情况分别进行加工,要求连接简单、牢固、紧密可靠,且在地面做好临时固定措施,施工时管口可加临时封盖,并易于打开和封闭。 5.4 逃生通道设置位置如下图所示,管道采纳 φ800mm 的承插钢管,设置起点为最新施作好的二衬端头处,距二衬端头距离不得大于 5 米,从衬砌工作面布置至距离开挖面 20m 以内的适当位置,管道沿着初期支护的一侧向掌子面铺设,管内预留工作绳,方便逃生、抢险、联络和传输各种物品。承插钢管纵向连接可采纳链条等措施,防止坍塌时将钢管冲脱。 5.5 逃生管道在二衬台车移动就位过程中,临时拆移时应逐节拆除,严禁一次拆除到位,以随时确保逃生管道的效用。 5.6 逃生管道在经过掘进台阶时,应按顺延台阶布置,可安装 135°转接接头顺延,其管道架空高度和长度以不影响施工并便于开启逃生窗口为宜。 5.7 风水管作为紧急救生管道,应紧跟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