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老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学术引领性的称号。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教研的专家,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一、参评资格(一)具备相应的老师资格;(二)具备市骨干老师称号;(三)具备相应系列的高级老师职务,且被聘任;(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二、思想政治方面(一)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仔细贯彻教育方针政策。(二)自觉遵守《老师法》和《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三)坚持实施素养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进展。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老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三、教育教学方面(一)教育教学实绩【老师】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任高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两条(农村老师一条)。1.所培育的学生在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或汇演、汇展、体育竞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获国家级二等奖 1 人次或省级一等奖 1 人次或省级二等奖 2 人次(农村老师 1 人次)或市级一等奖 4 人次(农村老师 2 人次)。2. 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老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政表彰的“先进工作者” 等荣誉称号 ;或享受“省政府以上特别津贴”;或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3.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1 次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1 次或市级一等奖 2 次(农村老师 1 次)或县级一等奖 2 次(农村老师)。市教研部门评出的“精品课”,视为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4.担任班主任、团的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被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市模范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