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学校优秀老师评选方案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阔老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育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老师,经学校讨论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老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在编在岗且在本校工作两年以上的老师 二、评选人数结合教育局评比条件按着年级部推举人数 1—2 名。 三、评选条件 副校级领导和近三年内获得县级优秀老师的不参评; 获得教学质量奖的老师不参加优秀老师评选; 修产假者不参评; 已晋升高级的老师可自愿放弃优秀老师评选。 四、德能勤绩工作赋分参考(满分 100 分) (一)德(15 分) 评分要点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遵纪守法,遵守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顾全大局、服从领导; 工作作风正派、尊师爱生、团结同志、不搞团伙。 评分标准 政治学习不仔细、相关材料上交不齐、不及时的每次扣 1 分;(党办负责提供数据给评比小组)。 党员老师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不积极、相关材料上交不全、不及时、不仔细的每次扣 1 分。(党办负责提供数据给评比小组)。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受到教育局、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违反师德师风者;在各级各类评选中拉帮结伙,拉选票者,取消该年度优秀老师评选申报资格。 (二)能(15 分) 评分要点 对教学工作仔细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仔细备课,教案法律规范,能领悟新课标理念,并能贯彻于教学活动中;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 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评分标准 根据《老师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过程管理得分的 15%计算;(教务处负责提供数据给评比小组) 发生过教学事故、安全事故者,取消该年度优秀老师评选申报资格。 (三)勤(10 分) 评分要点 能模范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能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擅自离岗; 能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无故旷课; 能按学校要求达到满工作量。 评分标准 迟到或早退 1 次扣 0.5 分; 请假累计 1 天扣 0.5 分;超过 5 天(不含 5 天),每天扣 2 分;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10 天或有旷工 2 天以上者;未达到满工作量者,取消该年度优秀老师评选申报资格。 (四)绩(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