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教育局: 申请人:丁方军、性别:男、现年 33 岁、大专文化、现为晴隆县河南树人学校法人代表、校长,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和努力探究,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对幼儿教育工作的各个流程和环节已较为熟悉,并深知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教育和终生教育的奠基阶段。当前,地久、箐口、上虎以及普安的新店一代共有学龄前儿童 5000 余人,有公办幼儿园 2 所,目前公办幼儿园只能解决800 多人的学前教育问题,其余 4000 余学龄前儿童不能享受正规的学前教育。为此,为了解决当地目前幼儿教育资源不足、私立幼儿园办园不法律规范等问题。为满足当地幼儿园教育的需求问题,申请人借筹建民办学校之机,特申请在晴隆县大厂镇大湾村距晴兴高速公路 300 米处创办一所民办幼儿园,为幼儿教育进展制造良好的条件。为家乡教育事业敬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因此,请贵局在规划范围内给予政策、资金、建设用地、办学资格等方面的支持,并在各方面给予宝贵的意见。拟创办幼儿园规划如下:幼儿园名称:智星幼儿园办学方式:合资办学拟建设地址:晴隆县大厂镇大湾村距晴兴高速公路 300 米处。占地面积:10 余亩(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面积 4000 平方米)。资金来源:举办者自筹(1000 万元)办园目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困难的问题,为基础教育打基础。办园规模:计划办园 5 个班,每班每年招收幼儿 30 人,每班配备幼儿老师 1 名,配备保育员数名。依法面对周边广阔农村招生、招生对象为学龄前儿童。 申请人签字(盖章):丁方军 二零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