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 页 广元日报/2019 年/5 月/8 日/第 A04 版 蜀道清风周刊 让民营企业有位有为 张继华 剑阁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长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民营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据公开资料和通行说法,民营企业的“5678”为改革开放 40 年来的伟大成就做出了卓越贡献,即贡献了 50%的税收、60%的 GDP,使用了 70%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了 80%的就业岗位,其重要地位由此可见,绝不容有丝毫忽视。具体到我们每个人身上,从“就业”到“创业”,从“生活”到“生产”,均烙上了民营企业影响的深深印迹。 广元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面临着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民营企业作为最具活力市场主体,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今年是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90 条、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0 条措施,市纪委牵头建立了“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首批 100 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已与民营企业和商协会结对认亲,这充分彰显了尊重民营企业主体地位,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定力。 民营经济兴则全局兴,民营经济活则全局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阳光、雨露、土壤和水分,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应有之为,也是民营企业的应有之位。各级党委政府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全力打造说到做到的政策环境、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尊商亲商的社会环境,让广大民营企业家时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信任与温暖。 习近平总书记将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清”二字,深得处理政商关系之精髓,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指导意义。“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必须充分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牢牢把握政府自身定位,做到“亲”而不“昵”、“清”而不“冷”,体现友善尊重、温情关怀。 营商环境提升绝非一朝一夕之为,更非权宜之计,需持续发力、持续推进,久久为功。以有位促有为,民营企业的明天才会更美好。我们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鲜明论述,当好政策措施的践行推动者、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保障者,不断为广元这片营商土壤浇水施肥,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有位有为,为广元经济发展添劲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