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激励制度 幼儿园教育激励制度 (一)奖励 1、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假期教职工加班的,每天发给加班费50 元;春节加班每天发给加班费 100 元
2、老师参加幼儿教育活动系列竞赛奖,园内一等奖 500 元,二等奖 400 元,三等奖 300 元;幼儿园以上级县、市、省、国家级的递次增加一倍(上级已发奖金的除外)
以此内推;辅导奖折半计奖
3、教育教学论文奖,由幼儿园、教科局等相关部门推举参加教育 教 学 论 文 评 奖 , 评 为 国 家 一 、 二 、 三 等 奖 的 发 给 奖 金500、400、300 元,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发给奖金 400、300、20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发给奖金 300、200、150 元,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发给奖金 200、150、100 元
4、先进教职工表彰奖:国家级 1000 元,省级 800 元,市级 600元,县级 500 元,园级 300 元
(包括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园长、优秀班主任、优秀老师、先进班集体、优秀党员、先进安全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巾帼标兵、五好文明家庭、年度优秀老师等,上级已发奖金的除外)
5、每学期在园内被评为优秀备课、敬业奖、进步奖等的发奖金300 元
6、幼儿园每两年评 4 名骨干老师,被评为骨干老师者,园级500 元,市级 800 元、省级 1200 元、国家级 2000 元
7、每月评选优秀保育员 100 元/人(考核包括班级卫生、协教、考勤等)
8、每月设满勤奖 100 元/人
9、代课费,园内有老师请病事假需要代课的,每代班半天给代课费 100 元
(二)惩处: 1、老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幼儿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轻者1 次扣工资 100 元,重者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2、老师上课时必须讲普通话
违者一次扣工资 50 元
3、老师上班期间不遵守工作纪律,在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