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章程文件 幼儿园章程文件 第一条为法律规范本园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本园依法自主管理,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全面推动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住所地址为 xx 市xxxxxxx 号
第三条本园依法经达州市市政府办公室登记,隶属于达州市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本园为全日制省级示范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本园面对达州市通川区附近区域内招生,招生对象为 3—6 周岁的幼儿,招生人数及编班应当符合达州市教育局规定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
春季根据在园幼儿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 360 人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 周岁至 4 周岁)25 人,中班(4 周岁至 5 周岁)30 人,大班(5 周岁至 6 周岁)35 人,混合班 30 人
我园实际情况幼儿共计 700 余人
每班人数为:小班 40 人左右,中班 45 人左右,大班 50 人左右
园额和班额已严重超标,入园需求量大,老师工作量大,老师单独辅导幼儿机会少,不利于幼儿园管理及教学活动质量的提高
请求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问题,大力进展公办园,让园额、班额控制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
幼儿园可以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以混合编班
第五条办园理念:勇于探究愉悦身心丰富幼儿七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