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幼儿园传染病防控方案 春季幼儿园传染病防控方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法律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园长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人负责指导卫生保健工作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园幼儿的晨检、班级幼儿的出勤统计情况进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
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
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 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 2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