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档案意识的培育]浅谈法治意识的培育与提高 浅谈社会档案意识的培育参加档案工作一年半的时间里,发现许多人对于档案的了解都只是停留在收集保管这一层面,对于档案工作的管理和档案的利用更是知之甚少。诚然,近年来较从前相比档案意识有所增强,但从总体上看企业对于档案管理的意识还较为薄弱。 即便是在企业的机关处室,档案工作也存在许多问题。在参加**市档案培训的过程中,我发现,一是不少单位没有建立综合档案室,各种门类、载体档案没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业务档案、会计档案、特种载体档案分散保存的现象尤为严重; 二是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没有及时收集、归档,散存在部门或个人据为己为的现象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一是历史的原因造成了许多档案馆位于党政机关的深宅大院内,俨然一个保密机关,较为封闭; 二是《档案法》虽己颁布近二十周年,但档案法律法规的权威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档案执法的刚性也不够。一种违法行为的长期存在并呈普遍性,至少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足够的震撼力和威慑力。 现如今档案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着巨大作用,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信息资源已经成为人类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的战略资源,档案作为一种原生的信息资源,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出来,面对这种挑战我们档案工作者要不断学习科学知识,逐步掌握信息技术为档案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做好档案工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需要社会档案意识的增强,如何培育全社会的档案意识是每个档案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新时期社会档案意识的培育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要探究新时期档案宣传的新方法。只有加强档案宣传,社会档案意识才能得到提高。 1、把开展宣传贯穿到工作的始终,档案工作开展到哪里,宣传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使工作与宣传同步进行。 2、抓重点,不断掀起宣传工作的新高潮。根据档案工作的规律性,抓住重点时间、重点内容、重点形式,不断掀起宣传高潮。要掌握好时间,不要错过最佳宣传时机; 内容要典型生动,才能吸引观众; 形式不能陈旧,否则会使人不屑一顾。例如:在《档案法》颂布重点纪念日前后,开展规模较大的宣传活动,内容上要集中宣传档案法规,除正面内容的宣传外,配合一些违法案例宣传,使人对法律的理解更深刻,效果更佳。形式上不应仅搞搞展览,展览存在较大局限性,应考虑利用电视、报纸、网上、向各单位普发小册子等宣传面广的宣传形式。 3、抓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