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许可考试程序论行政许可考试程序 摘 要 在众多的考试中有一种考试是为行政许可提供是否给予公民特定的资格的考试,这种考试因其是行政许可考试,故其在法律性质上和其他的考试不同
对这种考试有必要从程序上对其加以法律规范
关键词 行政许可 考试 程序 行政主体 作者简介:陈娟,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硕士讨论生,讨论方向:海商法
中图分类号:D922
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5)1-261-02 公权力组织考试的考试程序主要是组织者针对某一具体的考试自行出台考试程序法律规范,而没有国家统一的针对某一类考试的统一合理的程序法律规范
在组织考试中怎样、何时、何地公布考试报名条件、方法、考试科目
答案又应当如何确定
确定的答案是否应当公布
公布的答案有错应该怎么办
结果出来后考生认为自己的试卷改错了又应该怎么办
解决这些问题应当要有国家层面的统一程序法律规范
一、行政许可考试的概念和特征 (一)行政许可考试的概念 在行政许可领域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的认定属于行政许可的认可类型
认可事项,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一般应当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予以认可
在认可事项中给予公民特定的资格,依法应当进行考试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这种为给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为行政许可考试
(二)行政许可考试的特征 第一,行政许可考试是依据《行政许可法》进行的一种国家考试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公民特定资格,依法应当进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根据考试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由此可知,行政许可考试是依据《行政许可法》进行的考试,依据其它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政府机构、政党、社会组织的规定进行的考试都不是行政许可考试
例如公务员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举办的公务员准入制度的考试